内蒙古科技厅关于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地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备案工作的函》(国科政函〔2011〕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备案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1.申请备案的联盟应按照科技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发政〔2009〕64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正式签约成立。
  2.已投入资金开始运行1年以上,产业技术创新链构建任务明确、目标清晰。
  3.联盟协议符合《实施办法》附件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编写参考”的规范性基本要求。
  4.联盟的发展方向符合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任务,对自治区乃至国家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重大影响。
  二、备案程序
  1.根据自愿的原则,由联盟直接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备案申请。
  2.申请备案的联盟应报送以下材料:
  (1)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备案推荐表(纸质件和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2)联盟成员共同签订生效的协议书正本的扫描版(PDF格式)。
  联系方式:
  内蒙古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宋志文 丁惠
  电话:0471-6282124 6966388(传真)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西街141号科技大厦702室
  邮编:010010
  邮箱:cxqy2005@126.com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