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学研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组织。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我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与发展,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战略产业和我省优势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和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持续创新链,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促进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共同突破制约我省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一体两翼”的区域发展战略,结合我省工业调整和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围绕钢铁、汽车、造船、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9大重点行业和重点扶持的15个高新技术产业群,利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层次技术创新平台,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争取3-5年时间,构建若干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结合新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加强引导。发挥政府协调引导作用,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通过法规政策和计划资源调控产学研等技术创新要素有效组合,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产业联盟的构建。
(二)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遵循市场经济规则,通过平等协商,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联盟契约,对联盟成员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在技术创新链条上实现合作与共赢。
(三)试点先行,逐步推进。根据产业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对不同类型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进行试点,推动形成长效、稳定的产学研结合机制,成熟一个构建一个,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开。
四、构建联盟的条件
构建联盟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联盟成员。要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联盟的企业应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大学或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应在国内、省内处于前沿水平,其他组织机构也可成为联盟成员。
(二)联盟协议。联盟成员法定代表人要共同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要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并明晰联盟成员的责权利关系。
(三)组织形式。要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一般由理事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和常设机构组成,要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四)经费筹集与管理。要建立经费筹集的长效机制,联盟经费来源一般有:国家项目经费、联盟成员自筹经费和缴纳的会费、对外开展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收入提成及其他合法收入;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实行违约责任追究制度,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六)开放发展机制。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调整联盟成员结构和组成,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联盟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履行向联盟外扩散的义务。
五、联盟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通过盟员单位间的创新资源有效分工和合理衔接,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重要的产业技术标准,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建立联盟公共技术平台和产业技术信息、标准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信息、仪器设备、中试设备等资源共享,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和支撑。建立知识产权及成果的保护、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机制,实现知识产权共享。
(三)建立创新型人才的联合培养机制,加强联盟成员之间人员的交流互动,增强联盟的创新活力。积极开展国内外人才合作交流,聘请高水平的海外专家和优秀科技人才团队与联盟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创新方法培训或工作任职,探索建立长效的人员交流机制,为产业持续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四)探索建立联盟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协调成员分工及产品配套形成产业链;围绕开发共同目标市场、降低创新成本等,探索实行联盟成员间融资拆借、互相担保、采购让利、基础设施和基础平台共享共用以及对外集约化采购的多种运转模式,实现联盟市场利益最大化。
(五)联盟各成员通过合资、合作、联合研发、交互许可、供应商契约等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参与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和竞争,取得竞争优势;各成员单位共同打击侵害联盟专利权、商标权等行为,维护联盟合法权益。
(六)开展联盟技术创新成果、研发投入和创新产品的统计分析,为制定联盟发展规划和开展市场预警预测提供决策依据。实施技术转移,加速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推广运用,推动和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六、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作为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结合各自职能,加强组织和协调,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一)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指导。一是集成现有各类科技资源向联盟倾斜,通过科技计划委托联盟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区域创新联盟积极推荐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二是积极推荐联盟争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对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成效突出的联盟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奖励支持。三是加大对联盟的智力和人才支持,为联盟招才引智、人员培训提供服务;四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联盟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联盟在运行机制、发挥行业作用、承担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任务、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政策等方面先试先行。
(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联盟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方式,综合运用引导性资金、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研发投入后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联盟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落实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各项制度。 (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参与联盟构建,充分发挥大企业的技术和产业溢出效应,带动联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实力。
(四)教育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参与联盟构建,引导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建立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联合培养创新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
(五)开发银行等金融部门要积极创造宽松的融资环境,深化科技金融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联盟开展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六)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联盟企业建立有利于创新型人才成长和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管理模式,加强岗位培训、专业培训和企业创新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工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营造全员创新、全程创新的良好氛围。
(七)鼓励行业协会围绕本行业的重大技术创新问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咨询服务等作用,推动本行业重点领域战略联盟的构建。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教育厅、国资委、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鼓励我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的战略规划,监督检查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解决联盟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对在组织和构建试点联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负责选择和共同组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